公安部消防局发布电动车使用消防安全常识提示
发布时间:2020/09/23
近日,公安部消防局发布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常识,提醒社会单位和群众做好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,避免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。提示内容如下:
一、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、充电器和电池,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。
二、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,不得停放在楼梯间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处,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。
三、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,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;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,不得长时间充电;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,周围不得有可燃物。